1. 充电电池定电压为2.275V/cell(20oC)。当环境温度低於5oC或高於35oC时,需依温度补偿系数调整充电电压,温度系数为-3.3mV/oC cell
2. 最初充电电流应在0.3CA或更少,(C表公称容量,A表安培)
3. 建议在5oC-35oC环境温度下充电,以防止影响其正常寿命。
B.循环使用
1. 保持缓和定电压或在2.45V/cell(20oC)定电压充电。当环境温度低於5oC或高於35oC时,需依温度补偿系数调整充电电压,温度系数为-5mV/oC cell
2. 最初充电电流为0.3CA或更少。
3. 当充电完成时,为避免过充电,建议使用时间控制器停止充电或恒压降至2.275V/cell(20oC)
4. 我们建议环境温度在5oC-35oC之间充电,以防止影响电池正常寿命。
5. 如果需要快速充电,请与本公司联系。
5.2.2 放电
1. 持续放电和最大放电电流(5秒)不要超过表中规定的数值。
2. 放电终止电压和放电电流见表5,从未放电的电压和电流应少於表中的数值。反覆过度放电有损电池使用寿命。
3. 放电後,立即回充电池,不要储存已放电後的电池。如果已放电的电池长时间未充电,将无法回充至原有容量。